乐居买房讯中山二手房迎来重磅利好!可按总价2%计算!
12月31日,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发布了一则关于【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个人所得税行业所得率和核定征收率有关问题的公告】。
通知显示,自2021年1月1日(税款所属期)起施行,住房转让(不含通过拍卖转让住房)个人所得税核定征收率为2%,中山住房交易全额个税征收标准由3%改为2%(核定方式),差额征收方式不变,这意味着交易的税费降低了。
也就是说,如一套成交价为200万的二手房,一手业主购买价格为100万,不计算契税、中介费等,如按差额征收,税费为100万差价的20%,即20万,如果按照核定征收,税费仅为200万总价的2%,即4万元,二者相差16万元。
应纳税额=收入总额(不含增值税)×核定征收率。
根据此前政策,新房交易方面不涉及个人所得税部分,只针对二手房,这个政策会直接降低二手房的交易成本,毫无疑问对于二手房的市场,会起到很好的刺激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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