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总价约81.9亿元!
直接登顶中山历来土拍总价榜top1!
万科+深业竞得马鞍岛约1003亩综合用地!
中山“未来之门”要来了!
该地块生来就是“王者级别”,体量较大,未开拍,仅挂拍价,起拍总价就位于中山历来土拍****的位置,妥妥的王者。
地块涵盖4宗二类居住用地、9宗商业商务用地以及3宗其中用途用地,为此前预公告里面将建地标性建筑“未来之门”所在地。关于中山“未来之门”的概念也由来已久,此次随着开发商拿地土拍落下帷幕,项目也算正式落地。
拟建“未来之门”地块相对于其它三宗地块,地块资质较为出众,涵盖二类居住用地、商业商务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中小学用地、公园绿地、城市道路的地块用途,可以推测,未来项目自身的配套以及居住功能都很完备。
据悉,本轮竞拍吸引了2家房企报价,经过5轮竞价。最终,万科+深业突围拿下马鞍岛约1003亩综合用地。
该地位于中山翠亨新区起步区东五围,现状为未平整,土地面积668974.4平方米(折合1003.4618亩)、地面计容建筑面积上限1553434.51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上限2284939.6平方米。
地上部分各地块基本指标要求
(1)4块二类居住用地
F-25地块:用地面积:40891.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40891.5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43120.25平方米。配套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0㎡)。
F-26地块:用地面积:30050.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30050.2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5175.70平方米。规划9班幼儿园(建筑面积≥1900㎡,用地面积≥2700㎡),具体位置在F-25、F-26、F-27详细方案中确定。
F-27地块:用地面积:38465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38465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34627.50平方米。配套社区警务室(建筑面积≥50㎡)、社工服务站(建筑面积≥200㎡)、物业服务用房(建筑面积≥300㎡)、综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5000㎡,用地面积≥4000㎡)、老年人活动中心(建筑面积≥150㎡)。
F-51地块:用地面积:29907.9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R2),1.0<容积率≤3.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0%,建筑高度≤100米。29907.90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104677.65平方米。规划6班幼儿园(建筑面积≥1900㎡,用地面积≥2700㎡)。
(2)9块商业商务用地
F-47地块:用地面积:25804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用地(B2),容积率≤2.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60米。计容建筑面积≤51608平方米。
F-40地块:用地面积:22374.3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用地(B2),容积率≤2.5,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80米。计容建筑面积≤55935.75平方米。
F-34地块:用地面积:28491.6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用地(B2),容积率≤3.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100米。计容建筑面积≤85474.80平方米。
F-36地块:用地面积:55304.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计容建筑面积≤55304.20平方米。
F-38地块:用地面积:37584.5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15%,建筑高度≤24米。计容建筑面积≤37584.50平方米。
F-79地块:用地面积:155199.2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业用地(B1)兼容商务用地(B2),容积率≤2.8,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270米<超高层建筑高度≤280米。计容建筑面积≤434557.76平方米。配套社会停车场(293个)。
F-80地块:用地面积:41194.8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B2)兼容商业用地(B1),容积率≤1.5,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高度≤30米。计容建筑面积≤61792.20平方米。
F-43地块:用地面积:34615.6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B2),容积率≤4.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高度≤150米。计容建筑面积≤138462.40平方米。
F-44地块:用地面积:26252.7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商务用地(B2),容积率≤4.0,建筑密度≤50%,绿地率≥15%,建筑高度≤150米。计容建筑面积≤105010.80平方米。
(3)其他用途用地
F-31地块:用地面积:10067.3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文化设施用地(A21),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计容建筑面积≤10067.30平方米。配套综合社区服务中心、综合社区文化服务中心。
F-52地块:用地面积:30035.7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中小学用地(A33),容积率≤1.0,建筑密度≤40%,绿地率≥30%,建筑高度≤24米。计容建筑面积≤30035.70平方米。规划36班小学。
F-33地块:用地面积:6163.30平方米,规划用途为公园绿地(G1)。配套健身活动场、公共厕所、社会停车场(100个)。
道路用地:用地面积56572.6平方米。包括:S1地块(海晏街、锦帆街1、扬帆路1)用地面积20778.20平方米,S2地块(启信街、锦帆街2、扬帆路2)用地面积23909.50平方米,S3地块(扬帆路3)用地面积3015.30平方米,S4地块(规划路)用地面积3432.50平方米,S5地块(扬帆路5)用地面积5437.10平方米。
其他公开交易条件
(一)开发建设要求
1.编号为F-25、F-26、F-27、F-51住宅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1095日内竣工,按成品住宅标准建设管理。
2.编号F-79商业兼容商务用地,需建设一处总建筑面积不低于14.8万平方米(地上部分计容建筑面积为10万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的会展中心,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270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730日内竣工;并建设一处标志性双塔形式超高层建筑(含一家国际知名品牌五星级标准酒店),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730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1460日内竣工。
3.编号F-80商务兼容商业用地,需建设联检大楼,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182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365日内竣工。
4.编号F-36、F-38商业用地需建设为兼具文旅和商业特色的岭南风情水街,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1095日内竣工。
5.编号F-43和F-44商务用地,可建设酒店式办公(公寓),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1095日内竣工。其中,F-43地块可分割单元面积面积设置为80-150平方米;F-44地块可分割单元面积设置为150-500平方米,其中可分割单元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应不少于地块中总计容建筑面积的20%。
6.编号F-47、F-40、F-34的商业商务用地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1095日内竣工。
7.编号F-31文化设施用地、编号F-52中小学用地、编号F-33公园绿地、S1至S5地块城市道路,由竞得人配建,应自土地交付之日起365日内开工、自开工之日起730日内竣工,竞得人按规划要求建设标准建成后无偿移交翠亨新区或翠亨新区指定区属单位名下。
(三)其他要求
1.竞得人需在F-79地块超高层建筑约定竣工时间起2年内成功引进并开业运营一家国际知名品牌五星级标准酒店,该酒店的建筑面积应不低于45000平方米。
2.自持要求:本项目商业商务总建筑面积扣除F-79地块的会展中心、F-80地块的联检大楼建筑面积后剩余的20%(即不少于172876平方米)需由竞得人自持(其中,F-36地块须全部自持并要求于取得《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之日起一年内开业运营、F-79地块内五星级酒店须全部自持),自竣工验收之日起自持不少于10年。
3.销(预)售要求:住宅销售进度为整体项目住宅计容总建筑面积的10%,须在超高层建筑取得《中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意见书》后方可销售。商品房预售条件为住宅销售进度、预售款项监管等项按照《中山市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素材来源: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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