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今日,黄圃镇人民政府印发了《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黄圃镇段住宅征收补偿方案》的通知。
据通知,此次征收补偿方案主要是涉及(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黄圃镇段住宅征地的补偿,有涉及到这部分路段的居民,快快看过来!
征地目的是因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中山黄圃至翠亨高速公路南北延线)(以下简称项目)建设需要,需对项目拟征收范围内的住宅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实施征收补偿。
适用对象为,凡被纳入本次拟征收范围的非经营性的私人住宅用地所有权或使用人,地上附着物所有权属人为征收对象。经营性住宅用地按我市现行相关政策执行。
征地方案涉及6大方面
方案一共征收补偿范围、适用范围、征收补偿方式、征收补偿标准、奖励办法及其它事项六大部分。
征收补偿方式可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方式补偿。
制定多种激励方案
房屋补偿标准方面,分为征收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两种不同土地性质的补偿。
其中,征收国有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及地上附着物一律采用货币补偿方式。
而征收集体土地及地上附着物,土地补偿有更多的讲究。其中,明确安置地为集体性质的,原则上不超过120平方米安置;若涉征地面积不足120㎡并全部纳入征收范围,且被征收人符合“一户一宅”相关政策条件、项目安置地充足的,可安置不超过120㎡土地予以产权调换。
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根据协议住宅主体建筑按20元/平方米/月的一次标准一次性补偿被征收人18个月临时安置费,且每户不低于2000元/月。
征收村(居)民住宅搬家费一次性补偿被征收人10000元/户(含水电气、电信迁移),其他香瓜相关费用补偿按附标准进行补偿。
此外,为鼓励被征收人配合本项目的征收补偿工作,该方案还制定了激励方案。
房屋住宅奖励有签约激励、交付奖励、货币奖励。
(1)签约奖励:补偿方案送达之日起3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按协议征收有证土地面积给予600元/㎡奖励,并按协议征收主体建筑面积给予800元/㎡的奖励;
(2)交付奖励:被征收人在签订协议之日起30天内办理书面用地移交手续,按协议征收有证土地面积给予300元/㎡奖励,并按协议征收主体建筑面积给予600元/㎡的奖励;
(3)货币补偿奖励: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另按协议征收有证土地面积给予3500元/㎡奖励,按协议征收主体建筑实际面积给予3000元/㎡奖励。
经营性住宅用地及地上附着物奖励:
(1)签约奖励:在补偿方案送达之日起30天内签订补偿协议的,按协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的6%给予奖励;
(2)交付奖励:在规定限期内签订协议并在签约之日起30天内办理书面用地移交手续,按协议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总额的2%给予奖励。
中山东部外环高速公路纵贯中山市东部,呈南北走向,是珠三角“A”字型交通骨架中的重要节点以及深中通道往南、往北的集散通道和珠江口西岸沿江通道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长35.343km,双向八车道,设计速度为120km/h。
两期开发,一期工程起点始于黄圃镇大雁岛,终点至后坑山东侧,接南延二期工程。二期工程南段为中山南朗至珠海明珠路,北段为大雁互通至容桂连接广珠西线。
素材来源:中山市黄圃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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