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买房讯 12月29日,国家药监局 海关总署发布了“关于增设中山市中山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的公告”。同意增设中山市中山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作为中山港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公告原文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经国务院批准,同意增设中山市中山港口岸为药品进口口岸。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除《药品进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药品外,其他进口中药(含中药材)、化学药品(包括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可经由中山市中山港口岸进口。
二、增加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口岸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由其承担中山港口岸药品进口备案的具体工作。
三、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为中山市中山港口岸药品检验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广东省药品检验所开始承担中山市中山港口岸的药品口岸检验工作。
特此公告。
早在2015年7月,中山就向省政府报送了增设允许药品进口口岸的请示。2019年5月,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成员与我市市领导同志率队前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汇报工作,国家药监局药品注册司及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均表示在支持大湾区发展建设的背景下,支持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作为口岸药品检验机构在我市增设允许药品进口口岸,进口药品检验工作由中山实验室承担。目前,现中山实验室已建成。
今年10月,粤港澳大湾区中医药高地建设方案出台,广东省出台关于促进生物医药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中,更是明确支持中山打造生物医药资源新型配置中心,生物医药科技成果转化基地,生物医药科技国际合作创新区。
11月,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也出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药品医疗器械监管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
政策中,明确支持在中山在火炬区设立进出口口岸,这将极大的推动中山优先获得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国家产品和技术的发展的核心关键要素。根据该通知,按程序申报在广东省中山市增设药品进口口岸,评估论证将广东省药品检验所中山实验室作为口岸药品检验所。
经过了11年的努力,中山增设药品进口口岸终于获批!中山港口岸将设为药品进口口岸,对于中山生物医药产业链的‘补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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