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4日,中山发改局公示了26份关于中山民办中小学收费标准的复函,涉及中山26所民办学校学费调整的内容。
根据复函的内容,本次共有25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调整获批复,另有1所学校,即明德学校的学费批复为不作调整,仍按原批复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执行。
据了解,本次调整学费的民办学校分别位于石岐、东区、西区、南区、火炬、港口、五桂山、小榄、横栏、三角、板芙、三乡、坦洲、神湾等14个街镇。
包括东区白沙湾学校、石岐大信学校、火炬三鑫凯茵学校、火炬博文学校、港口华辰实验中学、西区蓝波湾学校、五桂山桂南学校等25所民办学校,相关学校最新学费标准梳理如下表。
信息来源丨中山发改局
根据复函要求,本次公示的新学费标准自2023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以上调整学费标准的学校,应按“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政策进行收费,插班生执行同年级同一收费标准。
另外,其他服务性收费、代收费以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制定。
来源丨中山发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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