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这类房产,可办理双证合一!
刚刚,中山自然资源局发布关于印发《“70/90政策”户型商品住房两证合一事项办理指引》(下称《指引》)的通知。
根据《指引》,符合以下条件的两套商品住宅可合并为一套住宅:
1.所属商品住宅小区符合“70/90政策”(即原则上在2006年6月1日至2015年3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小区分期建设的,以所属分期规划报建时间为准);
2.两套商品住宅产权人相同;
3.两套商品住宅位于同一楼层且相连;
4.两套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均小于90㎡。
以下是《指引》具体内容
“70/90政策”户型商品住房两证合一事项办理指引
一、办理范围
符合以下条件的两套商品住宅可合并为一套住宅:
(一)所属商品住宅小区符合“70/90政策”(即原则上在2006年6月1日至2015年3月25日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宅小区分期建设的,以所属分期规划报建时间为准);
(二)两套商品住宅产权人相同;
(三)两套商品住宅位于同一楼层且相连;
(四)两套商品住宅的建筑面积均小于90平方米。
二、办理程序
(一)申请人向所属自然资源分局提出房产合并登记申请,并提供如下材料:
1. 不动产权属证书;
2. 申请合并的新测宗地图及房产分户图;
3. 申请人不再分割合并房产声明;
4. 公安部门核准的地址变更证明。
(二)自然资源分局对申请人所提交材料进行核验、实地查看,出具初步审查意见,并提交不动产登记中心审查。
(三)不动产登记中心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办理不动产合并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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